更新时间:
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,被诉侵权人以生产者身份在种业大数据平台进行生产经营备案,被诉侵权种子名称与备案品种名称相同、被诉侵权种子生产时间与种业大数据平台备案时间接近的,原则上可据此推定备案销售数量即为侵权种子的生产、销售数量。结合本案事实,公证取证的被诉侵权种子“晨强808”“吉农玉885”“金科757”名称与备案品种名称相同,被诉侵权种子的生产时间与种业大数据平台2021年的备案时间接近,可以据此推定山西某农业公司2021年度备案的同名称种子均为“先玉508”玉米种子,可将备案销售数量确定为被诉侵权种子的生产、销售数量,并据此计算侵权损害赔偿。遂改判山西某农业公司赔偿损失37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。
二是还须努力。当前,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,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,国内需求偏弱等问题尚待有效化解。实现今年“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%左右”的预期目标,我们还要付出艰苦努力。当务之急,抓住经济回升时机,拿出更加强烈的担当、更加积极的作为,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。
澎湃新闻:大英博物馆正在举办“丝绸之路”展览,我昨天去看了,但感觉与我的预期有所不同,尤其是关于中国部分的呈现与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。您如何看待这一展览?
2025无锡“国际月”暨国际赏樱周启幕式上,《无锡市公共标识英语译写规范》《“乐享锡城”外籍人士服务指南》《无锡音乐之旅手绘地图》相继发布,一批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正式签约。
目前,滕州市大坞镇微生物菌研发中心已筛选出30余株功能菌株,其中7株核心菌种实现产业化应用,在当地大坞镇、官桥镇、东沙河街道等地建设3万亩种养循环试验田,使小麦投入成本降低8%、亩产增加30%以上。
“赛雷特”苹果品种由新西兰某研究院公司选育,在中国获得植物新品种权。英某国际公司系“赛雷特”品种权的利害关系人,其起诉主张优某农业公司自2018年起未经许可生产、繁殖、销售“赛雷特”繁殖材料,且大量销售由此收获而来的苹果果实,构成侵权,请求判令停止侵权,对侵权材料作灭活处理,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500万元。优某农业公司认为,其种植果树的行为不属于生产、繁殖,且种植果树仅为获得苹果果实而非专门培育树苗,不构成侵权;即便认定其构成侵权,也不应判令对果树灭活,更不应以苹果果实的销量认定赔偿数额。经鉴定,英某国际公司从优某农业公司公证购买的“爱妃”果树枝条与“赛雷特”品种具有同一性。优某农业公司未提供其果树有合法来源的证据。
2025年,河北省财政厅将大力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,不断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,加快采购资金支付,有效缓解经营主体资金周转压力,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。(完)